专业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设备质量纠纷、公司治理、股权投资与回购、建设领域、婚姻家事
工作经历
吴婷律师,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毕业后即于2015年加入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至今,多次获评天地人律所“菁英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勤奋敬业奖”等荣誉,牵头编写的《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一审诉讼项目管理指引》荣获天地人所2019年度优秀产品最高奖。
社会职务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长沙市望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实务课程教师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律师帮帮团”律师
湘江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律师人才库律师
望城区司法局“学雷锋”青年律师志愿服务队律师
专业领域
诉讼业务——吴婷律师深耕房地产、投融资、建设工程、商事合同、侵权损害、再审疑难案件等民商事诉讼领域法律实务,累计处理大额商事纠纷数百起,擅长一审诉讼、二审代理、再审攻坚、强制执行全流程法律服务,依托法律研判、证据深挖、诉讼策略设计,多次帮助当事人实现全额回款、大额减损、扭转不利裁判结果等法律服务目标。
其近年来承办或参与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商事诉讼案件,部分成功诉讼案例如下:
1.代理长沙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因工业地产项目开发引发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股权价值近1.5亿元,诉讼标的额逾2000万元,实现股权过户及由对方当事人赔偿1800余万元违约金的良好代理效果;
2.代理某高速集团分公司(被告)因高速公路建设压覆探矿权引发的压矿补偿之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标的近1300万元,为客户减损850余万元;
3.代理张某、刘某(原告)因股权投资引发的股权回购纠纷,全程6个月高效办结,800余万元回购款全额执行到位;
4.代理广东某实业发展公司(再审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标的额近5000万元,该案一、二审均非本所代理,执行过程中客户已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客户委托我们申请再审,我们成功通过法律关系的剖析及新证据的找寻主张对方构成职业放贷,并成功推动本案进入再审程序,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调解,为我方客户减损2000余万元,该案被评为天地人所“2024年度优秀案例”;
5.参与株洲某商管公司、广州某实业公司因大型商场租赁经营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标的额5586.67万元,合同金额逾20亿元。我们通过连续11天在项目现场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并充分论证,力促法院调解,客户仅需支付700万元租金,实质为客户争取利益逾1.66亿元,该案获评中世律所联盟“商事仲裁诉讼大奖”;
6.参与安徽某设备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因设备质量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本案一、二审判决均完全支持对方可得利益损失诉求(非本所代理)的情况下,我们接受客户委托后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湖南省高院指令再审,再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可得利益损失请求,为客户减损逾600万元;
7.代理某置业公司(被告)因合作开发房地产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客户减损1000余万元;
8.代理湖南某置业公司(再审被申请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标的额逾1000万元,对方当事人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经听证程序,对方当事人主动撤回再审申请;
9.参与湖南某投资公司与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城投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逾1.2亿元,由湖南省高院二审,最终促成调解并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回款率100%;
10.代理湖南某贸易公司(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参与因货物出境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交易额5000余万元,诉讼标的额逾500万元,最终为客户减损近200万元。
11.代理北京某影视文化公司(二审被上诉人)因影院场地租赁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标的额逾200万元,一审判决(非本所代理)裁定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同时客户向对方支付200万元违约金,我们二审介入后,通过找寻新的诉讼思路和突破口并相应组织证据,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12.参与张某(再审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本案标的额逾1100 万元,我们代理再审申请人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证据重新挖掘、组织并提交代理意见,成功启动再审程序。
13.代理湖南某建筑公司(原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逾500万元,已获生效判决支持。
14.代理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因项目投资引发的合同纠纷,标的额逾200万元,诉讼中,通过证据挖掘阐明双方之间是项目合伙关系而非股权转让关系,成功驳回对方诉讼请求,为我方客户减损200余万元。
15.代理陈某(被告)因房地产销售引发的合同纠纷,标的额逾200万元,通过证据挖掘阐明陈某仅是代表公司进行的职务行为,成功驳回对方对我方客户的诉讼请求,为我方客户减损200余万元。
16.代理某产品经销商(被告)因产品销售引发的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标的额400余万元,诉讼中通过阐明对方主张的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不具有秘密性、价值性、未采取保密措施等,成功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为我方客户减损400余万元。
17.代理吴某、李某(被告)因银行贷款引发的追偿权纠纷,诉讼过程中,通过证据挖掘成功协助客户争取到了8年还款期,利息由合同约定的4倍lpr降至3.6%/年。本案调解结案,代理结果远超客户预期;
18.代理张某、湖南某公司(被告)因高空作业坠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标的近100万,我们代理后,通过挖掘证据证明各方主体之间是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成功促成各方达成调解,我方客18.户仅需额外再支付15余万元。
19.参与谢某等人(原告)与某供电公司因钓鱼触碰高压线死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讼前,原告预期赔偿5万元,后一审判决赔偿50余万,二审各方调解赔偿40万元,远超客户预期。
先后服务的部分诉讼客户包括: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集团旗下)、等。
非诉业务——吴婷律师企业法律服务经验丰富,不仅能够为客户预防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亦能运用其丰富实务经验为客户快速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吴婷律师先后服务的部分客户包括: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川渝商会、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湖南英氏营养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株洲动力谷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高科集团旗下)、湖南中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泛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旗下)、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银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地球仓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特音电子有限公司(vivo湖南)、笑工场、长沙耀达楼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
吴婷律师曾为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及株洲高科集团旗下产投公司等提供包括不良债权诉讼催收及法律尽调等在内的专项法律服务。
专业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设备质量纠纷、公司治理、股权投资与回购、建设领域、婚姻家事
工作经历
吴婷律师,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毕业后即于2015年加入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至今,多次获评天地人律所“菁英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勤奋敬业奖”等荣誉,牵头编写的《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一审诉讼项目管理指引》荣获天地人所2019年度优秀产品最高奖。
社会职务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长沙市望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实务课程教师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律师帮帮团”律师
湘江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律师人才库律师
望城区司法局“学雷锋”青年律师志愿服务队律师
专业领域
诉讼业务——吴婷律师深耕房地产、投融资、建设工程、商事合同、侵权损害、再审疑难案件等民商事诉讼领域法律实务,累计处理大额商事纠纷数百起,擅长一审诉讼、二审代理、再审攻坚、强制执行全流程法律服务,依托法律研判、证据深挖、诉讼策略设计,多次帮助当事人实现全额回款、大额减损、扭转不利裁判结果等法律服务目标。
其近年来承办或参与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商事诉讼案件,部分成功诉讼案例如下:
1.代理长沙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因工业地产项目开发引发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股权价值近1.5亿元,诉讼标的额逾2000万元,实现股权过户及由对方当事人赔偿1800余万元违约金的良好代理效果;
2.代理某高速集团分公司(被告)因高速公路建设压覆探矿权引发的压矿补偿之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标的近1300万元,为客户减损850余万元;
3.代理张某、刘某(原告)因股权投资引发的股权回购纠纷,全程6个月高效办结,800余万元回购款全额执行到位;
4.代理广东某实业发展公司(再审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标的额近5000万元,该案一、二审均非本所代理,执行过程中客户已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客户委托我们申请再审,我们成功通过法律关系的剖析及新证据的找寻主张对方构成职业放贷,并成功推动本案进入再审程序,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调解,为我方客户减损2000余万元,该案被评为天地人所“2024年度优秀案例”;
5.参与株洲某商管公司、广州某实业公司因大型商场租赁经营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标的额5586.67万元,合同金额逾20亿元。我们通过连续11天在项目现场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并充分论证,力促法院调解,客户仅需支付700万元租金,实质为客户争取利益逾1.66亿元,该案获评中世律所联盟“商事仲裁诉讼大奖”;
6.参与安徽某设备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因设备质量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本案一、二审判决均完全支持对方可得利益损失诉求(非本所代理)的情况下,我们接受客户委托后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湖南省高院指令再审,再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可得利益损失请求,为客户减损逾600万元;
7.代理某置业公司(被告)因合作开发房地产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客户减损1000余万元;
8.代理湖南某置业公司(再审被申请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标的额逾1000万元,对方当事人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经听证程序,对方当事人主动撤回再审申请;
9.参与湖南某投资公司与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城投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逾1.2亿元,由湖南省高院二审,最终促成调解并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回款率100%;
10.代理湖南某贸易公司(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参与因货物出境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交易额5000余万元,诉讼标的额逾500万元,最终为客户减损近200万元。
11.代理北京某影视文化公司(二审被上诉人)因影院场地租赁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标的额逾200万元,一审判决(非本所代理)裁定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同时客户向对方支付200万元违约金,我们二审介入后,通过找寻新的诉讼思路和突破口并相应组织证据,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12.参与张某(再审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本案标的额逾1100 万元,我们代理再审申请人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证据重新挖掘、组织并提交代理意见,成功启动再审程序。
13.代理湖南某建筑公司(原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逾500万元,已获生效判决支持。
14.代理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因项目投资引发的合同纠纷,标的额逾200万元,诉讼中,通过证据挖掘阐明双方之间是项目合伙关系而非股权转让关系,成功驳回对方诉讼请求,为我方客户减损200余万元。
15.代理陈某(被告)因房地产销售引发的合同纠纷,标的额逾200万元,通过证据挖掘阐明陈某仅是代表公司进行的职务行为,成功驳回对方对我方客户的诉讼请求,为我方客户减损200余万元。
16.代理某产品经销商(被告)因产品销售引发的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标的额400余万元,诉讼中通过阐明对方主张的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不具有秘密性、价值性、未采取保密措施等,成功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为我方客户减损400余万元。
17.代理吴某、李某(被告)因银行贷款引发的追偿权纠纷,诉讼过程中,通过证据挖掘成功协助客户争取到了8年还款期,利息由合同约定的4倍lpr降至3.6%/年。本案调解结案,代理结果远超客户预期;
18.代理张某、湖南某公司(被告)因高空作业坠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标的近100万,我们代理后,通过挖掘证据证明各方主体之间是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成功促成各方达成调解,我方客18.户仅需额外再支付15余万元。
19.参与谢某等人(原告)与某供电公司因钓鱼触碰高压线死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讼前,原告预期赔偿5万元,后一审判决赔偿50余万,二审各方调解赔偿40万元,远超客户预期。
先后服务的部分诉讼客户包括: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集团旗下)、等。
非诉业务——吴婷律师企业法律服务经验丰富,不仅能够为客户预防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亦能运用其丰富实务经验为客户快速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吴婷律师先后服务的部分客户包括: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川渝商会、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湖南英氏营养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株洲动力谷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高科集团旗下)、湖南中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泛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旗下)、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银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地球仓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特音电子有限公司(vivo湖南)、笑工场、长沙耀达楼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
吴婷律师曾为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及株洲高科集团旗下产投公司等提供包括不良债权诉讼催收及法律尽调等在内的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