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静律师,中共党员,湖南大学法学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委员,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医专委副主任、专职律师。
曾长期担任上市公司法务负责人,2016年转型进入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十余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深谙企业合规管理及商事法律服务需求,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医药大健康、投融资并购、金融法律服务、婚家及继承等领域。
服务过的客户及顾问单位有: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报集团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及其各村镇行、湖南中银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区山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区友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特医药有限公司、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市金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泰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弓正实业有限公司等。
先后成功办理多起集体诉讼及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代表性案例包括:
付某某等25人诉湖南金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长沙金汇物业发展公司诉何某某等46人合同纠纷案;
陈某某等16人诉建设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名誉权纠纷案;
山水小额贷款公司诉罗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湖南中银典当公司诉钟某某等多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案;
湖南盐业集团与杉杉集团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诉深圳方正投资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厦门国瑞投资合伙企业、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天益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等信托合同纠纷案;
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某公安局行政诉讼案等。
以上案件均取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充分信任与认可。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湖南大学法学硕士
孙静律师,中共党员,湖南大学法学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委员,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医专委副主任、专职律师。
曾长期担任上市公司法务负责人,2016年转型进入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十余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深谙企业合规管理及商事法律服务需求,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医药大健康、投融资并购、金融法律服务、婚家及继承等领域。
服务过的客户及顾问单位有: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报集团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及其各村镇行、湖南中银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区山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区友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特医药有限公司、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市金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泰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弓正实业有限公司等。
先后成功办理多起集体诉讼及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代表性案例包括:
付某某等25人诉湖南金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长沙金汇物业发展公司诉何某某等46人合同纠纷案;
陈某某等16人诉建设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名誉权纠纷案;
山水小额贷款公司诉罗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湖南中银典当公司诉钟某某等多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案;
湖南盐业集团与杉杉集团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诉深圳方正投资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厦门国瑞投资合伙企业、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天益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等信托合同纠纷案;
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某公安局行政诉讼案等。
以上案件均取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充分信任与认可。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湖南大学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