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 中共党员,刑事辩护资深律师,湖南省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始终坚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2006年开始执业,湘西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多年来专注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积极为当事人赋能;多次参加刑事辩护授课培训,为青年律师赋能。先后办理刑事案件300多件,其中较为影响的刑事案件有:
1.北京某公司合同诈骗案,代理受害人湘西州人民政府,积极促成湘西州人民政府与北京某公司之间达成刑事和解,为湘西州人民政府追回三千多万元经济损失;
2.被告人石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石某某1993年涉嫌故意杀人罪一直在逃,2022年主动投案自首,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以超过追诉期限,启动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追诉程序,并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一直持续至生效判决后才予以收押。死亡受害人有过错的意见得到采纳,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3.被告人颜某某涉嫌贪污罪,辩护人提出贪污罪资金性质系特定款项变更一般款项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根据贪污罪量刑标准,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检察院据此提出有期徒刑十二年的量刑建议;而贪污数额巨大的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4.被告人彭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系湘西州境内影响较大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涉及上下游公司较多,案情复杂,侦查、审查起诉周期较长,公诉机关起诉时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辩护人提出的本案未对湘西境内造成实际环境损害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最后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5.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9年被泸溪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22年由于遗漏犯罪事实第二次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事立案,辩护人提出的遗漏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被告人不如实供述、不能作为加重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最后泸溪县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量刑建议,撤销2019年对被告人张某某的刑事判决,再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6.被告人冯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在纪委监委调查阶段,当事人拒不认罪,本辩护人接受家属委托后,为被告人充分解答单位行贿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促成当事人认罪认罚,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7.被告人何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何某系深圳某大型公司实际控制人,非法经营犯罪数额2.15亿元,积极促成被告人认罪认罚,最后法院采纳辩护人量刑辩护意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8.被告人孙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的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指控的诈骗罪罪名错误,被告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辩护意见得到检察机关采纳。
9.被告人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辩护人建议张某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最终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0.被告人孙某某涉嫌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仅对违法发放贷款罪提起公诉。
11.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贪污罪,辩护人建议王某某积极退缴犯罪所得、认罪认罚,最终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充分采纳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辩护意见,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2.被告人谢某某涉嫌强奸罪案,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起诉强奸罪罪名错误,被告人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辩护意见得到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强奸罪量刑起点更高,因此量刑建议由有期徒刑六年变更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辩护意见得到采纳。
13.被告人彭某某涉嫌重婚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告人系湘西州知名企业家,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已超过追诉期限不予起诉,最后被告人仅因重婚罪被判处缓刑。
14.被告人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需治疗离开事故现场,且已经征得受害人同意,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最后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15.被告人严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法院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对其判处缓刑;
16.被告人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为其取保候审,对新增A2准驾车型不适用实习期规定的辩护意见得到二审法院采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其改判缓刑;
17.被告人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本案因相邻纠纷引发,系双方几十年积怨矛盾激化导致,代理本案后积极做当事人工作,促使被告人高某某与受害人达成刑事谅解,最后判处缓刑;
18.被告人谷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辩护人积极促成被告人谷某某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为被告人谷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最终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19.被告人瞿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二审案,二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上诉人在该案中犯罪情节与其他同案犯相比较轻的辩护意见,最终撤销一审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三年。
20.被告人张某某涉嫌非法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案,公诉机关起诉非法销售金额260多万元,最后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非法销售金额55万元,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吉首大学
张伟 中共党员,刑事辩护资深律师,湖南省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始终坚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2006年开始执业,湘西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多年来专注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积极为当事人赋能;多次参加刑事辩护授课培训,为青年律师赋能。先后办理刑事案件300多件,其中较为影响的刑事案件有:
1.北京某公司合同诈骗案,代理受害人湘西州人民政府,积极促成湘西州人民政府与北京某公司之间达成刑事和解,为湘西州人民政府追回三千多万元经济损失;
2.被告人石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石某某1993年涉嫌故意杀人罪一直在逃,2022年主动投案自首,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以超过追诉期限,启动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追诉程序,并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一直持续至生效判决后才予以收押。死亡受害人有过错的意见得到采纳,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3.被告人颜某某涉嫌贪污罪,辩护人提出贪污罪资金性质系特定款项变更一般款项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根据贪污罪量刑标准,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检察院据此提出有期徒刑十二年的量刑建议;而贪污数额巨大的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4.被告人彭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系湘西州境内影响较大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涉及上下游公司较多,案情复杂,侦查、审查起诉周期较长,公诉机关起诉时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辩护人提出的本案未对湘西境内造成实际环境损害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最后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5.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9年被泸溪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22年由于遗漏犯罪事实第二次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事立案,辩护人提出的遗漏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被告人不如实供述、不能作为加重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最后泸溪县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量刑建议,撤销2019年对被告人张某某的刑事判决,再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6.被告人冯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在纪委监委调查阶段,当事人拒不认罪,本辩护人接受家属委托后,为被告人充分解答单位行贿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促成当事人认罪认罚,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7.被告人何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何某系深圳某大型公司实际控制人,非法经营犯罪数额2.15亿元,积极促成被告人认罪认罚,最后法院采纳辩护人量刑辩护意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8.被告人孙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的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指控的诈骗罪罪名错误,被告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辩护意见得到检察机关采纳。
9.被告人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辩护人建议张某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最终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0.被告人孙某某涉嫌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仅对违法发放贷款罪提起公诉。
11.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贪污罪,辩护人建议王某某积极退缴犯罪所得、认罪认罚,最终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充分采纳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辩护意见,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2.被告人谢某某涉嫌强奸罪案,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起诉强奸罪罪名错误,被告人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辩护意见得到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强奸罪量刑起点更高,因此量刑建议由有期徒刑六年变更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辩护意见得到采纳。
13.被告人彭某某涉嫌重婚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告人系湘西州知名企业家,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已超过追诉期限不予起诉,最后被告人仅因重婚罪被判处缓刑。
14.被告人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需治疗离开事故现场,且已经征得受害人同意,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最后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15.被告人严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法院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对其判处缓刑;
16.被告人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为其取保候审,对新增A2准驾车型不适用实习期规定的辩护意见得到二审法院采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其改判缓刑;
17.被告人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本案因相邻纠纷引发,系双方几十年积怨矛盾激化导致,代理本案后积极做当事人工作,促使被告人高某某与受害人达成刑事谅解,最后判处缓刑;
18.被告人谷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辩护人积极促成被告人谷某某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为被告人谷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最终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19.被告人瞿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二审案,二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上诉人在该案中犯罪情节与其他同案犯相比较轻的辩护意见,最终撤销一审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三年。
20.被告人张某某涉嫌非法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案,公诉机关起诉非法销售金额260多万元,最后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非法销售金额55万元,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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