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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遇到服务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超出签订服务合同时预见到的难度,必须增加律师服务费和办案费用的,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为了保证您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请您与本所协商补充协议事宜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所对律师办案费用的收取与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办案费用的收取实行按实结算和包干两种形式。办案费用在签订律师服务合同时预收或收取。但无论是按实结算还是包干,所交费用应当直接交到本所财务室,本所将负责开具收据,并监督使用和结算。
  本所实行服务动态跟踪管理。本所客户服务部是负责服务动态跟踪管理的机构。你有什么合理要求,可以向客户服务部提出;你对律师服务有什么意见,可以向客户服务部提出;你对律师服务及管理有什么建议,也请您向客户服务部提出。同时,我们的客户服务部也可能随时向您了解律师服务的情况并向您征求律师服务的意见,也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客户服务部电话:(0731)2767111
  财 务 室电话:(0731)2767100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翟玉华敬启                                                         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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